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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JC黄金城登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

来源:HJC黄金城登录 发布时间:2020-11-20 浏览量: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,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健康发展、全面成才,根据《HJC黄金城登录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行政〔2019〕225号)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条  评选对象和名额

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具有学校正式学籍、纳入去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研究生。

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总的40%。其中省、校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当年研究生院下发名额指标为准。

第二条  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

一、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
2、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、社团活动、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师生反映良好。申报省、校优秀毕业生的,在校期间需获校一、二等学业奖学金,校级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党员”或其他相当奖励2次/项(含)以上;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的,需获校一、二等学业奖学金、院级及以上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党员”或其他相当奖励1次/项(含)以上。

3、恪守学术道德,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。申报省、校优秀毕业生的,在校期间需在SCI、E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(实用新型)专利;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的,需在2A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。

4、考取博士研究生同学凭录取通知书,授予院级优秀毕业生,不占当年名额指标。

       二、校优秀毕业生破格条件

      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,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1、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,评选名额不占指标。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,不再另增指标。

    1、在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研究生)和创业计划竞赛(研究生)中,获得省级一等奖(含)以上、国家级三等奖(含)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。

    2、在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(研究生)中,获得省级金奖(含)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。

    3、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,获得省级一等奖(含)以上、国家级三等奖(含)以上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。

    4、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(研究生)中,获得全国三等奖(含)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。

5、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(含)及以上且排名前五(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)的研究生毕业生。

6、在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(含)及以上且排名前四(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)的研究生毕业生。

第三条 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

1、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,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。

2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。

3、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(考核)成绩有不合格者。

第四条  评选程序

1、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学院通知每一位毕业生评选的名额、条件、程序等事宜。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申请表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
2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材料审核无误后,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与导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导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。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考评成绩排序。评审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后,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颁发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,省、校优秀毕业生上报学校。

第五条  凡在评选过程中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,并取消评选资格。

第六条  本办法自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开始施行。

第七条  本细则由HJC黄金城登录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HJC黄金城登录

2020年11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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